1.问:对于实验室使用的复查试剂,若医院未对其进行收费(如TPPA检测),是否需要定期做人员比对?
答:需要定期做人员比对。《上海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标准(2024年版)》中“附录C(规范性附录)临床免疫学检验领域质量管理的特定要求”部分明确规定:“由不同人员进行的手工检验项目应至少每6 个月进行1 次结果比对”。复检数据也是支撑检验结果报告的重要部分,实验室应遵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质量保证工作,确保相应检验系统稳定可靠和检验数据的准确性。
2.问:2025年CLSI洋葱伯克霍尔德菌复合群的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的折点没有了,如果按照CLSI的建议不出具药敏试验结果,临床抗感染治疗会有困难,请问实验室该如何处理?
答:建议处理如下:第一,采用冻干的肉汤微量稀释板(商品化)进行该菌的肉汤微量稀释法(BMD)药敏试验,获得抗菌药物对洋葱伯克霍尔德菌的MIC值,判断菌株敏感与否;第二,按照CLSI M100 35th 2025a年版本 附录F 流行病学界值表 F1 洋葱伯克霍尔德菌复合群ECVs(P338)界值报告野生型(WT)和非野生型(NWT);第三,报告时可以注明“临床微生物实验室使用BMD对该菌进行了MIC检测,现暂无临床折点,按照流行病学折点(ECV)该分离株显示对XXX抗菌药物为野生型(WT),提示无获得性耐药或突变性耐药机制。同时,注意以下两点:第一,洋葱伯克霍尔德菌复合群的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,绝不宜采用纸片法(K-B法);第二,WT和非NWT不能直接代替敏感(S)和耐药(R)。
3.问:尿液葡萄糖和脑脊液葡萄糖项目采用同一试剂,是否需要分别参加室间质评?
答:尿液葡萄糖和脑脊液葡萄糖为两个不同基质的项目,需要分别参加室间质评。尿液葡萄糖和脑脊液葡萄糖虽然采用同一检测试剂,但样品的基质及参考区间均不一样,在不同基质中有不同的性能参数。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和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均将尿液定量化学(含尿液葡萄糖)和脑脊液化学(含脑脊液葡萄糖)分开为两个室间质评计划,故尿液葡萄糖和脑脊液葡萄糖项目均需参加不同的室间质评计划。
2026年1月2日